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及《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》的出台,标志着省域层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“四梁八柱”设计已经完成,产教融合进入具体的体制机制构建及运行体系的完善阶段。
现象:产教融合不紧,服务效果不彰
产教融合在具体实施层面,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、运行机制不畅、产教融合不紧、服务效果不彰等问题。
产教融合“冷热不均”。表现为企业参与合作不够,校企合作中,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或其他合作项目通常成本回收期较长或难以盈利,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。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的“金融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的组合式激励政策难以落地操作,已出台的政策操作复杂,落地效果不强。关键领域改革不足,一是混合所有制难以实现,二是产业学院引进生产项目不易,三是改革事项如校企师资互兼互聘推动困难。
产教融合机制创新不足。一是政策互配失衡,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以自身职能为出发点,导致政策出现碎片化、零散化、衔接不畅、协同度不足等问题。二是机制运行不灵,在产教融合政策保障方面,学校和企业在合作中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政策细则和制度规范,不能有效保障校企双方特别是企业方的利益,也缺少针对产教融合成效验证的第三方评价机制。三是产教融合的利益平衡机制尚不完善,供需主体的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,制约产教融合走向深入。
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的适应性有待提高。在专业设置方面,专业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还有待加强。以湖南省为例,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还不能全面适应区域现代制造业发展的需求。在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(2021)中,与“新材料”直接相关的专业23个,湖南省仅开设10个“新材料”专业,专业布点数也仅有12个,主要涉及高分子材料、复合材料工程技术、建筑材料工程技术、光伏材料制备技术、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、金属材料、材料工程技术及热处理技术等。“新材料”专业的在校生人数仅为3099人,占在校生总人数的0.55%,远远不能满足未来产业发展的需求。
对策:一机构、三工程、三配套推动产教融合
为落实好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探索省域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新模式,从组织机构、融合路径、支持体系三个方面提出构建路径。
一、建立“产教协同指挥机构”
设立专门的省级产教协同指挥机构,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、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与沟通。该机构由政府主导,吸纳产业、教育、科研等各方代表,共同制定和推动职业教育与现代产业的融合发展战略,以指导职业教育专业设置、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。
二、推动“三工程”建设
一是产教匹配工程。对本省的重点产业开展全面调研,了解产业的发展趋势、技术创新需求和人才需求,进而确定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、重点和专业设置。建立校企合作项目,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展实践教学、联合人才培养、实训基地建设等合作项目。建立企业导师制度。完善细化省域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,强化保险机构与相关认证机构的协动。建立产教信息共享制度与平台,促进产教双方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,实现产教需求的快速匹配。
二是职业院校布局优化工程。以湖南省为例,对标湖南省“一核两副三带四区”产业功能区布局和优势重点产业发展方向,科学布局职业院校集聚园区、共享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、应用技术创新中心等功能模块,优化调整专业布点和培养规模。对接全省重点产业园区,支持园区首位产业、首位产品发展,做专做精服务支柱型产业的专业集群,做大做强服务培育型产业的专业集群,构建“一核三区多点”协同发展的专业集群空间布局。一核:长株潭职业教育专业集群核心区。重点发展工程机械、轨道交通、航空动力、智能网联汽车、基础材料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专业集群。三区:环洞庭湖、大湘南、大湘西职业教育集聚区。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,以专业领域为载体,建设一批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专业集群。多点:服务县域经济协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。立足湖南省50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,以市州统筹为主导,以市级职业教育中心为主体,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,大力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专业集群。
三是“产业链”工程。“产业链”工程以链长制为主体,通过充分发挥党政一把手集聚内外部资源的能力,提升一个区域的产业链现代化水平、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,提升省域职业教育与现代制造业的融合程度。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,由省市领导担任产业链长,明确产业链长的职责,指导产业链和专业链、人才链与创新链的发展任务协调、资源整合、协同推进等。促进信息流动和协调,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,产业链长和相关人员通过平台共享关键信息、数据和经验,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。定期组织协调会议,及时解决区域产教融合中的难题。明确产业链长和团队成员的责任与绩效指标,建立绩效考核机制。加强校企合作和技术转移,优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,有效推动省域职教体系的构建。
三、完善“三配套”体系
一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优惠政策体系。遴选省市县三级产教融合型企业,对这些企业设立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,如减免土地使用税、房屋购置税、车辆购置税等税费。设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基金,用于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与合作项目,为企业提供财力支持,用于职业教育培训、实训基地建设、技术研发等开支。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吸纳本地毕业生就业的,给予财政补贴。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技术转移的补贴政策,支持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之间的技术转移及项目合作,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,促进现代制造业高地的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。
二是职业院校与产业共建实训基地政策支持体系。设立专项基金,用于支持职业院校与产业共建共享型实训基地。政府、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,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。建立职业院校与产业共建共享型实训基地的评估机制,定期对基地进行绩效评估。建立激励机制,对共建实训基地合作成果显著、模式创新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,激发双方参与共建的积极性。
三是社会组织助推职业教育扶持体系。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现代职教体系的构建,社会组织提供技术咨询、人才培训、职业指导等支持,为职业教育机构与学生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。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支持机构,该机构可以提供政策指导、专业咨询、项目评估等服务,为职业教育机构和学生提供专业化的支持。设立职业教育发展基金,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项目和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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